在今天举行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,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《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》(以下简称报告)。报告指出,2015年,“互联网+”带来了新一轮互联网产业变革和创新,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。“IP”成为“互联网+文化”的发展主线与核心价值,“泛娱乐”生态构建行业全产业链内容布局。
报告认为,在行政保护方面,国家版权局“监管思路更加清晰、监管重点更加突出、监管措施更加有力、监管效果更加显著”。其中,在分类监管方面,国家版权局根据网络音乐、网络云存储、应用程序APP、网络广告联盟、网络转载等领域版权保护的不同特点,实施针对性强、各有特色的分类管理,效果明显。
在监管重点方面,针对当前网络领域最突出、相关产业反映最强烈、现实性较强的几大问题,国家版权局出台了一系列版权保护措施,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、规范网络云存储空间版权、打击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(APP)侵权盗版的专项整治行动,继续加强网络视频版权重点监管,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。
在监管措施方面,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充分利用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创新“互联网+”的新型版权监管手段,提高了网络执法打击的精准度。在监管效果方面,“剑网2015”专项行动完美收官,全国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处行政案件383件,行政罚款450万元,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案件59件,涉案金额3845万元,关闭网站113家,进一步净化了我国的网络空间及网络版权环境,有力地打击了互联网侵权盗版现象。
在立法保护方面,网络版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。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增加对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条款,明确了网络帮助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。而针对当前网络领域的版权突出问题,国家版权局也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规定。其中包括:2015年1月8日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《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4月22日,国家版权局发布《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》,7月8日发布《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》,10月14日发布《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》。报告认为,这些文件的发布对规范重点领域网络版权秩序起了重要作用。
在司法保护方面,报告指出,2015年全国共有2118件网络版权相关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书,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.3%。2015年网络版权民事案件呈现一些新特点:从案件所属行业领域来看,网络音乐领域的版权纠纷数量较大,成为网络侵权案件最多的类型,是法院审理网络版权案件的重点。
报告认为,2015年,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,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,比如: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,网络作品的使用方式和传播路径发生重大变革,作品创作向全民化、大众化方向发展,传统“先授权后使用”的许可付酬模式面临挑战;内容产业涉及的利益链条较多,如何平衡版权所有人、网络服务商和广大用户的利益,划出网络服务商承担或者不承担侵权责任的界限,成为困扰立法、司法和行政机关的难题;如何在“互联网+”环境下加强网络版权执法,更加有效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,更好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平衡、协调传统行业利益与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,仍然是我国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长期、复杂、艰巨的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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